職業工會或漁會被保險人請按時繳納勞保費並妥善保存繳費收據,以保障自身權益。
職業工會或漁會與所屬被保險人之間並不是僱傭關係,不同於一般受僱勞工的勞保費是由公司直接扣繳,而是須自行按月將其應負擔之勞保費繳納至所屬工、漁會,再由工、漁會彙繳至勞保局。被保險人於繳納勞保費時,亦應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留存,以備爾後保障權益之需。
勞保局說明,如工、漁會被保險人逾期繳納勞保費,工、漁會就會向勞保局申報被保險人欠費,並代為加收滯納金彙繳勞保局。勞保局則會依據工、漁會申報的被保險人欠費名冊對欠費的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並寄發限期繳納函,如果超過期限仍未繳納,勞保局就會移送行政執行。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有積欠勞保費及滯納金,要儘速向所屬工、漁會繳清,才不會影響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表示,勞工保險加、退保採申報制度,勞保局不會因為被保險人欠費而將被保險人退保。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轉業或沒有繼續從事本業工作,請記得洽所屬工、漁會辦理退保作業,以免保險費持續計收。
另外,工、漁會欠繳勞保費亦會影響被保險人領取給付的權益,勞工朋友除了按時向工、漁會繳納保險費,並妥善保存繳費收據外,也應透過工會活動參與,多加留意工會會務及財務運作,以保障自身權益。
- 業務單位: 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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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 11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