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勞工媽媽們有關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權益。
母親節將至,勞動部提醒勞工媽媽們,於參加勞工保險期間生產,或在加保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生產者,均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後續也可以申請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讓保障不間斷。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的生育給付為2個月,且雙生以上者依生產胎數比例增給。另勞工保險局也持續透過簡化相關申請手續(包含:得由被保險人自行於網路申請不需透過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已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者免附出生證明書,及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一併申請生育給付等),以增進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權益。
此外,為保障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基本生活,並穩定就業,《就業保險法》也有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受僱勞工不管女性或男性,皆能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請領該項津貼,以保障留停期間之經濟生活,安心撫育子女。
- 業務單位: 勞動保險司
- 聯絡電話: 02-8995-6866
- 發布單位: 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 10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