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北部地區事業單位擬訂「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計畫」

輔導北部地區事業單位擬訂「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計畫」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雇主對「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技術服務組與聖約翰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成立產學合作輔導小組,協助北部地區事業單位擬訂「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計畫」,實施肌肉骨骼不適之調查統計分析、人因性危害因子之確認、改善方法建議等。
需求單位請洽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 技術服務組張小姐
電話:(02)2796-2537、2793-3443
Mail:twd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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